【導讀】為解決道路擁堵,有條件地控制進入中心城區外地車的數量,是不少一線城市和旅游城市常見的措施。 廣州交警 聯合廣州交委就廣州市外地車限行規定,作為廣州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配套措施,擬對未來進入廣州城區的外地車輛按照“開四停四”的原則進行管理,《通告》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8年4月16日更新,廣州交警聯合廣州交委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公開征求實行交通限外、限行意見!
所以截止到2018年5月份,廣州還沒限行外地7座以下小汽車,也還沒有限外的官方公告!
一、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以下路段限行外地車
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禁止非本市籍載客汽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通行:
東面: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以西;
南面:珠江水道(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北面)以北;
西面:白云區、荔灣區與佛山市交界處以東;
北面: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干線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廣汕路至春崗立交段)、華南快速干線三期、鴉崗大道(不含)以南。
二、以下路段工作日7時至19時限行外地車
以下路段工作日7時至19時,禁止非本市籍載客汽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通行:
內環路、內環路放射線高架路段、黃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科韻路口)、工業大道(南田路口至新滘西路口)、增槎路(增埗橋至北環高速公路口)、金沙洲大橋。
(注:內環路放射線高架路段包括:沙河立交、黃埔大道立交、東曉南立交、珠江大橋新橋〔廣佛放射線〕、增槎立交、廣園西立交、機場高速立交。)
三、市政府將依據主要道路擁堵情況適時調整限行路段、時段。
四、下列非本市籍載客汽車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
(三)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緩解城市道路交通壓力,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道路交通實際情況,現就本市部分區域實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X月X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入本市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下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云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路三期輔路(不含)、尖棚路(不含)、同泰路(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干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二、以下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不適用本通告第一條規定:
(一)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中小客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二)符合條件并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
三、法定節日,召開中國共產 黨廣東省代表大會、中國共產 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廣東省政治協商會議,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期間,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可正常通行。即無論行駛或停駛,均按停駛時間計算。
四、因緊急特殊情況違反本通告規定通行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可向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并公布“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具體實施細則,并依據主要道路交通運行狀況適時調整“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六、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七、本通告自2018年X月X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根據《通告》內容,對于外地牌照的車輛,廣州將采取“開四停四”管理措施。所謂“開四停四”,就是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自然日)以上。實施這一管控措施的區域包括越秀區、天河區的全部,以及荔灣區、白云區大部分。
廣州交警表示,此次針對的主要是“本地化外地車”。什么是“本地化外地車”?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周遠帆介紹,這主要針對的是長期在廣州地區行駛但掛著非廣州號牌的車輛,目前在廣州市中心,這類車最高峰時可達到49萬輛。根據第三方研究機構的分析,一個月內在中心城區使用天數大于5個工作日的外地車,其使用頻率高于本地號牌的平均水平,也就是超過70%以上的本地號牌汽車使用的頻率,表明此類車輛長期在廣州中心區范圍內使用,因此將本地化使用的閾值天數設定為5個工作日。
那么,為什么是“開四停四”?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歐日文表示,希望通過精準調控,達到“雙贏”的效果。該措施在確保正常臨時通行的外地車輛不會受到影響的基礎上,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從而達到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車臨時通行、精準管控確保調控成效“雙贏”的效果。
通告一經發布,外界有部分聲音解讀說,這可能意味著在討論多年后,廣州也將真正開啟車輛“限外”時代,對此,周遠帆強調,要正確厘清這個概念,“調控”不等于“限外”,是規范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長期在廣州市長期使用的管理措施,是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配套管理措施。
廣州交警表示,之所以“開四停四”,是希望既保障權利、又兼顧公平,充分借鑒北京、上海和貴陽等城市的實踐經驗后,通過充分的調研論證,在精準管控與降低影響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針對不同情況的不同車輛,交警部門將進行區別對待。因緊急情況違反本通告規定通行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可以向廣州市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緊急情況包括就醫、搶險、高考以及奔喪。
1、廣州究竟有多少外地車?
根據廣州市政協城建資源環境委員會2016年的一份調查顯示,2016年3月廣州日均累計運行車次達到374萬輛,比當時廣州市籍機動車保有量增多了53%。“2015年以來,我市中心城區本地化使用的外地車呈逐月上升的趨勢。到2016年8月,達到40.7萬輛,晚高峰外地車的比例達到28.59%。”
2、廣州是不是準備限外了?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不是“限外”措施,是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俗稱“限牌”)的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其目的是確保調控政策取得成效,并盡可能地減少對其他城市車輛往來廣州的影響。
目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廣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廣州金盾網掛網征求民意。
3、怎樣計算外地車違反管控措施的?
外地車在管控區域最長可連續行駛4天,行駛4天后,如果還想在管控區域內繼續行駛,必須停駛4天以上,如果沒有停駛、或停駛時間不足4天就在管控區域內行駛,該車就違反了管控措施。按自然日計算其違法行為,每天處罰1次(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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