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當事人在計算廣西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2018年廣西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文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桂公通(2018)120號
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縣級市、市轄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寧鐵兩級法院、檢察院、各派出人民檢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順利實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千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和國家統計局廣西調查總隊,自治區統計局提供的2017年 度有關統計數據,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制定了《201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現印發你們,自下發之日起參照實施。
注:
1、死亡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參照第1項計算。
2、被撫養人生活費參照第2項計算。
3、喪葬費按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受害人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其誤工費參照第4項計算。
5、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住宿費和伙食費參照第5項和第6項計算。
抄送:各市、縣(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寧鐵兩級法院檢察院、各派出所檢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2018年6月19日印發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辦公室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02元
2、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25元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及參照廣西區直醫保相應規定確定。
二、誤工費:1、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3、參照廣西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即實際誤工損失日金額×誤工天數。
三、護理費:1、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2、參照廣西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即護理人員實際誤工損失日金額×護理天數×護理人數。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按搭乘公共汽車、地鐵、出租車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標準計算,異地交通以火車硬臥標準為限。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天×實際住院天數。
六、住宿費:按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差旅住宿標準計算。
七、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賠償年限×殘疾等級對應系數:
1、城鎮居民:一級493380元,二級444042元,三級394704元,四級345366元,五級296028元,六級246690元,七級197352元,八級148014元,九級98676元,十級49338元。
2、農村居民:一級151300元,二級136170元,三級121040元,四級105910元,五級90780元,六級75650元,七級60520元,八級45390元,九級30260元,十級15130元。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參照國產普及型用具市場價計算。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受害人死亡的:城鎮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標準或者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扶養年限×扶養義務比例;
2、受害人傷殘的:城鎮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標準或者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扶養年限×扶養義務比例×殘疾等級對應系數(或勞動能力喪失程度)。
十一、后續治療費:參照醫療機構后續治療費證明計算。
十二、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收入×賠償年限:城鎮居民493380元為限;農村居民151300元為限。
十三、喪葬費:參照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若只是傷殘,則沒有第十二、十三項費用)。
十四、精神損害撫慰金:參考當地法院審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案件的司法實踐協商處理,死亡的,2—5萬元左右。
十五、親屬處理事故、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親屬人數原則上為3人以下,每人不超過5天,具體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酌情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每個省市的賠償標準都不統一。廣西交通事故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廣西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如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受害人就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進入到法院訴訟程序。
1、立案階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2、庭前準備階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3、開庭審理階段
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隨后,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后意見,庭審結束。
4、裁判階段
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后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1、2018年廣西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
【答】 交通事故的人身損害賠償應始于事故發生時,賠償事項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具體賠償標準各地不盡相同,需參照廣西自治區統計部門關于2017年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在做確定。
2、廣西交通事故9級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
【答】 需按照評定傷殘為九級說明傷殘系數以百分之二十來賠。
其中:
(1)第一種情況: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年;
(2)第二種情況: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3)第三種情況:75周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5年。
3、廣西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和標準具體有哪些?
【答】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鑒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第三,傷殘等級后確認后,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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