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要想富、先修路”成為廣泛共識。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十年來,我國公路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截至2010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達398萬多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達到7.4萬公里。公路事業的大發展為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在許多具體實施細節方面沒有明示相關標準,在公路建設大發展的同時,各類破壞、損毀公路及附屬設施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既影響公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又危及交通安全。針對公路保護方面的突出問題,完善相關的法規制度并嚴格執行,切實把國家花巨資修建的公路保護好、利用好,已成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出臺,在建、管、養、治超等方面進一步明確相關標準,確立公路主管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進一步細化分工交通各部門之間職能,是一部適應當前公路發展,及時、詳盡的國務院法規。《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充實和細化公路法所確立的公路安全保護方面的基本制度,為公路安全保護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為了加強公路保護,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制定本條例。
為了加強公路保護,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制定本條例。 【釋義】本條是關于本條例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據的規定。
網站聲明:交通違章查詢網刊載內容均來自當地機構或網絡,主要以學習交流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問題和政策等內容,并不意味著認同其觀點或真實性。如涉及版權等問題,請將鏈接反饋給我們,核實后會盡快處理。
Email:********@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