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如今一種利用動態平衡原理的新型代步工具Segway也加入了車流和人流之中。但是,勇作潮流領軍人的張小姐日前卻因為這種新的交通工具惹上了煩惱。由于Segway的安全性能未經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審查確認能夠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因此交通事故的責任張小姐需要自擔30%。
張小姐使用了一種新型代步工具Segway上路時與機動車相撞受傷,于是她將車主李女士和代駕司機劉女士告上法院索賠。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以該代步工具的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未經交管部門審查確認能夠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為由,判張小姐自行擔責30%。
9月初,張小姐使用帶有動力性的代步工具賽格威(Segway)通過十字路口時,恰逢劉女士駕駛李女士的機動車行至此處,將張小姐撞傷,Segway受損。當時,交通隊對該事故出具了“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但未認定雙方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張小姐所使用的Segway雖有動力性裝置,但仍屬于非機動車范疇。同時,由于Segway的動力裝置驅動、中央微處理器等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未經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審查,確認能夠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張小姐上路行駛也存在過錯,應承擔30%責任。
注釋:交警部門對違章使用電動滑板車在道路上通行的行為將依法堅決取締,違章使用人不接受處理,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拒絕、阻礙交警執法的,可被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交警執法的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代步工具上路發生事故事主擔責
時間:2013-10-17 11:10 來源: 編輯: 收藏上一篇: 去鳥巢可以上八達嶺高速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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