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奧運及五日限行期間共計4個月的養路費將在4月10日向社會退還。”北京市路政局表示,該報道有誤,退費時間目前還未確定。
”昨天下午,市交通部門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本市的高速路收費員并沒有像前段時間某媒體報道的那樣,受之前“可能會取消高速公路收費”的傳聞困擾而忙著去找工作。“另外,退還養路費的工作仍需由工作人員完成,之后,他們會被分到相關交通部門繼續工作。”
目前,部分車主已提出“退還養路費金額應包含利息”的要求,也有網友提出退費應該簡化手續。”北京市路政局表示,目前養路費退費的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之中,退費方案將盡可能考慮到車主方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