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司機夜間喜歡長時間打遠光燈,從而帶來了極大的交通隱患。統計顯示,我國發生在夜間的交通事故中,與濫用遠光燈有關的占30%至40%,且呈不斷上升趨勢。
要解決這一難題,需要從駕駛者和執法者兩方面著手。對駕駛者來說,要克服法不責眾的心理,會車時要互相禮讓。在交管部門的執法中,很少有處罰濫用遠光燈的情況,助長了這一現象。因此交管部門應切實承擔起責任,加大處罰力度。
同時,要注重解決查處過程中舉證難的問題,采用跟蹤拍攝或其他科技手段來治理;在由濫用遠光燈引發的重大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應當適當引入舉證責任倒置的法則,由肇事司機承擔證明沒有違法使用遠光燈的責任。此外,駕校不能只把考取駕照放在首位,要注重對學員綜合素質的培養,讓學員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