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法國交通事故持續下降,這主要是政府部門多管齊下治理的結果。
一、限制車速,降低交通事故隱患, 法國交通事故多源于超速。法國將超速作為重點打擊對象,增加了數千臺測速器,同時,增加了流動測速點,對車輛進行測速。對超速車輛也加大了懲罰力度,超速罰款135歐元(15天內繳納罰款者減為90歐元),并按不同情況扣減記分;超速達40公里至49公里罰款750歐元;超速50公里以上罰款1500歐元,吊銷駕駛證最長3年,3年中重犯者罰款3750歐元,并判3個月監禁,甚至可能被沒收車輛。如對罰款孰視無睹,將加倍處罰。如果再不理會,法院將發傳票。
二、開展交通法規教育活動, 每年舉辦道路安全周活動,主題各不相同。期間,在城市主要街道張貼有關標語,電視臺專門播放宣傳片,請酒后駕車的司機講述車禍給家庭帶來的不幸,以增強人們對交通安全的觀念。
15歲至24歲青年人是交通事故最大的受害者。政府確定從娃娃抓起,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增設道路安全課程。對青少年的教育形式多樣,包括讓志愿家長陪同學生集體上街步行,講解交通安全法規;設立交通安全顧問,向學生介紹學校周邊交通狀況。在中學開設“道路安全執照”課程,為今后考駕照作準備。
三、完善法規,強制實行, 規定大客車、大貨車司機每天最多駕駛8小時,且駕駛4小時必須休息45分鐘,違反者要受到處罰并強制休息;如果出現疲勞駕駛,車主也要負相應責任,并受到處罰。駕車人不準在行駛時打手機;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專門座椅固定;駕車人和乘客必須帶上安全帶,包括在后排座上的乘客,否則將被罰款90歐元。為了避免在境內違法的外國游客逃脫處罰,提高對外國車輛的約束力,政府還與外國政府簽訂合作協議。
四、嚴格駕照考試和監管制度, 法國一次考駕照通過者低于50%。1992年就開始記分制(滿分為12分),近年來,修改了原有法規,新駕駛證只能有6分,三年內如違法扣分超過3分,警察局發信強制繳費230歐元,參加為期兩天的培訓,學完后最多只能恢復到4分;如果扣分超過6分,駕駛證將被吊銷,重新考證;三年內不被吊銷,才能自動轉為12分。無證駕駛或使用假駕照開車者,可被判刑。
五、發布交通實時動態信息,提醒駕車人注意安全, 高速公路通過電子屏顯示實時交通路況;交通信息電臺播放交通信息,互聯網刊登各大公路交通流量、氣候、行駛條件、事故、安全建議等。每逢周末或度假,公路交通信息機構會按綠、橙、紅和黑四個等級,發布道路車流量預測,為準備出行的駕車人提供路線選擇。
六、完善道路設施,避免事故發生, 政府除了興建新的公路外,還投入巨資改善道路狀況。從2000年至2006年投入50億歐元用于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道路路面狀況,尤其是事故頻發地段;減少鐵路與公路平面交叉或對交叉點增設現代化設備;在小城鎮和人口居住區增加一些設施,使駕車人減速行駛;增設路旁各種交通指示和限速標牌,提醒駕車人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