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輛車正常變換車道的過程中,只因為距離較近險些追尾,后車司機余洲洲就大動干戈,在后邊猛追不舍,非要追上前車討個說法,在車來人往的馬路上上演了一場車技大片兒,結果致多輛汽車發生撞擊,并撞死一名過路行人。
記者昨日獲悉,大興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余洲洲有期徒刑14年。據悉,司機因為“開斗氣車”被判此罪名,在本市尚屬首例。
2006年12月28日19時30分許,余洲洲駕駛東風牌小型普通客車自豐臺區駛往大興區舊宮鎮,在行車過程中余洲洲的車輛因為變換車道,與同方向行駛的前車司機發生口角。在口角中自認為吃了虧的余洲洲,后駕車高速追逐前面車輛,想和前車司機討個說法。
當追至大興區南廊路空軍裝備研究院航空裝備研究所門前時,余洲洲的車先與一輛黑色小轎車發生剮蹭,余洲洲沒有停車繼續駕車疾駛,致所駕車輛撞斷公路隔離護欄,又與路旁停放的三部小客車相撞,并將一行人撞死。余洲洲在駛離現場后棄車逃匿,后于2007年7月9日被抓獲歸案。
根據大興交通支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余洲洲負此事故全部責任,其他人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