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北京市單雙號限行的開始,在各車友論壇網站里,征友“拼車”的帖子不計其數,一時間“拼車”成為許多人解決出行的方式,更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
據了解,“拼車”使單雙號車主相互組合,讓習慣了私家車出行的車主在不降低生活質量的情況下解決了單雙號限行后的出行問題,同時車主和搭車人共擔費用,既節約了能源、提高了出行效率,同時還有利于環保,此外對于一些年輕人而言,拼車還成為了一種結交朋友的方式。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奧運村法庭法官江詩偉認為,北京單雙號限行下“拼車”需注意法律問題,無論有償“拼車”還是無償“拼車”,對于乘車人因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司機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江詩偉建議“拼車”一族在以下幾方面予以注意:
“拼車”司機的駕駛技術是“拼車”一族首先應考慮的問題,最好事前查驗對方的行駛證、駕駛執照等,做到先小人后君子。同時,對于雙方出行線路、作息時間等問題也應考慮。
盡可能簽訂書面協議,在“拼車”前盡量充分地考慮可能發生的細節問題并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予以明確,如一方臨時需要加班或者車輛出現故障時,“拼車”協議如何履行;又如司機是否對搭乘人的生活習慣,包括在車內的一些生活習慣有特殊要求(如吸煙問題);在有償“拼車”的情形下,雙方還應明確費用的數額以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問題。
一旦與他人確定了“拼車”關系后,就要本著誠信為本的態度去履行協議,雙方應相互體諒。這不僅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合同法上附隨義務規定提出的法定要求。同時,糾紛發生后應當樹立以和為貴的理念,積極協商解決。
此外,對于奧運期間單雙號限行政策下,建議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標準,明確“黑車”的認定問題,將有償“拼車”(特別是雙向“拼車”)與以營利為目的進行非法營運的“黑車”予以明確區分,以利于“拼車”行為規范有序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