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作為一種高風險的消費品,車主在購買時都會為其購買一份或多份保險。但這并不等于只要保了險就一定能得到賠償。在買車時,車主要仔細閱讀保險公司的有關保險賠償條文,避免日后遇到保了險卻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而引發爭端。據筆者了解,常見的保了險不予賠償情況大致有如下六種。
一,是酒后駕車、吸毒、藥物麻醉所致車輛損失和第三者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酒后嚴禁駕駛各類機動車。由于酒后能使人四肢僵硬,記憶減退,操作車輛容易失控,風險難以預測,所以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吸毒更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國家法律明令禁止,吸毒對神經產生麻醉作用,吸毒者無法控制自己的大腦和肢體。更不能駕駛車輛,保險公司有理由對吸毒后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拒絕賠償。藥物麻醉與吸毒有相同之處和不同之處,從某種角度講,吸毒也是一種藥物麻醉,不同之處是藥物麻醉有時是治療某種疾病所需,但駕車有時效果是一樣的。發生事故也屬保險公司拒賠之列。
二,無牌照車出險
新車保險單上均有特別規定:“本保單項下全車盜搶責任險責任自車輛上牌之日起生效”,因為自己的車牌尚未領到,所以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據業內人士介紹,新車投保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和其他附加險可以用發動機號、車架號辦理登記手續,出險后也可以據此認定。而全車盜搶險就不同了,只有正式的牌照才能表明車輛的身份,沒有車牌號碼沒有辦法為車輛登記,一旦車輛被盜搶,無法證實車輛身份,對保險公司來說風險很大,所以目前各大保險公司都要求只有在機動車輛上牌后,才正式開始承擔保險責任。陳先生車輛丟失在上牌照之前,盜搶險的保險責任尚未開始,保險公司自然不負責賠償。 車輛在出險時,保險車輛理賠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保險車輛須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或號牌;二是在規定期間內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因此,在新車上牌之前,切記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車不要被盜和被撞。 同時需要提醒朋友們,一旦發生事故且與超載有關,保險公司也可以超載為理由拒賠(此點在司法實踐中尚有爭議)。而對無證駕駛或駕駛證有效期已屆滿的,保險公司可直接拒賠,原因很簡單:所投保險還未生效。
三,是逾時報案,報案不實
每個保險公司在簽訂保險合同時,都要求客戶在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定時間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及時調查評估,作出結論,若超出一定期限,保險公司可能無法進行調查取證,責任也只能由客戶自己承擔了。若客戶在發生事故時虛報案情,以套取高額保險,這違背了誠信原則,不但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四,未年檢車輛
根據保險合同,保險只對合格車輛生效,對于未年檢的車輛只能視為不合格車輛,在這種情況下,您上了保險也是白上。 車友們一定要按時年檢,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否則,罰款事小,拒賠事大。丟車不賠,車損不賠,即使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損失,三者險也不生效,所有賠償將由您自己承擔,保險白買,你說后果嚴重不嚴重?
五,是第三者責任險拒絕支付客戶與第三者私下協定的賠償金額。
任何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如果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客戶都無權與第三者私下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只能按照客戶的投保合同進行理賠。如果客戶與第三者私下達成協議的,超出保險公司支付的部分只能由客戶自己承擔。
六,駕駛證人未年審
保險條款上已寫明,如果駕駛人未年審或沒有駕照,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因為沒有年審或者沒有駕照,就無法證明你有駕車資格,國家根本就不允許你駕車上路。保險公司自然不會為這種“不合格”買單。 現在多數小車駕駛證不用年審了,改為6年一換證,那更要對換證時間明記在心哦。否則,罰款事小,拒賠事大。
七,是投保車輛發生轉賣、贈送他人、變更用途、增加危險程度而未辦理批改手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在發生轉賣、贈送他人或其他一些改變權屬行為時,都必須登記過戶,否則發生的一切后果只能由原車主承擔責任。如果車主改變了用途等事項,應該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進行登記和評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