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新月聯合汽車公司連續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現象,宣武支隊召開現場會,依法對該公司50輛交通違法運營車輛進行了停車7天的處罰。
在停車現場,民警對該公司駕駛員教育不到位,出現嚴重交通違法進行了嚴肅批評,責令公司集中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學習,提高安全責任、社會責任、安全意識,同時要深入落實《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和配套文件的規定要求,進一步完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加強本單位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各項交通安全,努力減少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發生。宣武支隊遵照《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管理辦法》辦法規定,依法下發了《禁止機動車上路行駛告知書》,對該公司50輛交通違法運營車輛進行了停車7天的處罰。
宣武交警支隊落實安全防范制,依法嚴肅處理交通違法超標單位。為了配合本次整治行動,各系統、各單位嚴格落實交通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教育和管理,管好單位的車輛和駕駛員。同時交管局各相關職能部門成立督導檢查組,深入區縣、系統,對各單位的車輛安全,交通違法情況和專業駕駛人資質等進行檢查,對工作交通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尤其是專業運輸單位,存在交通違法超標,或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要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糾正,并納入交通安全工作年終目標管理考核,依規定進行掛黃牌警告,停車整頓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