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3年新交通法規1月1日開始執行,新規明確指出:“搶黃燈行為屬于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6分。”“闖黃燈”一時間令很多車主感到糾結,殊不知,這紅綠之間的黃燈,就是中國人發明的。
黃燈是中國發明的那我們今天的紅綠燈是是從那兒發源而來的呢?相信大部分人對這個是聞所未聞。現在只要你通讀本文,你就了解了它的來源了。
據說,紅綠兩種交通信號燈最早出現在19世紀的英國。當時英國約克城市許多女性都用紅裝或綠裝來表示自己的身份。其中,著紅裝的女人是在告訴人們“我已結婚,請不要再向我求愛。”而未婚女子呢?她們則一般身著綠裝。之后呢鑒于英國城市馬車傷人事件屢有發生,英國政府于是就根據女人著紅綠裝的含義,于1868年在倫敦議會大廈前的馬路上安裝了兩盞煤氣燈的標志: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則表示可以通行。果然此舉十分奏效,此后交通事故大大減少。因此,1886年汽車問世之后,紅綠燈便得到了許多國家的認可和采用。
無論這些紅綠燈是那個國家發明的,我們都應該去遵守交通燈所代表的交通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