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機動車上路行駛要依法規范安裝懸掛號牌,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定,否則必將受到嚴懲。新交規的實施對車牌安裝有了明確規定,如果駕駛人員不按照規定安裝汽車號牌將被處以計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等違法行為主觀故意性強、社會危害性大、行為性質惡劣。從根本上治理這些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有必要進一步完善駕駛人記分制度,通過提高違法記分分值對違法行為人實施嚴格的教育管理。針對社會關注和群眾呼聲,公安部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123號令提高了對上述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加大對這些違法行為的威懾和懲處力度。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由原來的一次記6分提高至一次記1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
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7258-2004)8.10的規定:車輛前后分別設置適用的牌照座,前牌照應設于前面的中部或右側,后牌照座應設于后面的中部或左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GA36-2007)7.1的規定:
1.前號牌安裝在機動車前端的中間或者偏右,后號牌安裝在機動車后端的中間或者偏左,應不影響機動車安全行駛和號牌的識別;
2.號牌安裝要保證號牌無任何變形和遮蓋,橫向水平,縱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縱向夾角≤15°;
3.除臨時入境車輛號牌和臨時行駛車號牌外,其他機動車號牌安裝時每面至少要用兩個統一的壓有發牌機關代號的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固定;
4.使用號牌架輔助安裝時,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大于5mm;
5.臨時入境汽車號牌和臨時行駛號牌應放置在前擋風玻璃右側,臨時入境摩托車號牌應隨車攜帶。
一、要注意車牌清晰完整,無遮擋,污損情況,四枚固封齊全。
牌照要經常清洗,不要有灰塵擋住號碼,對于固定裝置要使用專用的固封裝置,四個螺絲都要安裝,而且螺絲上面要有發牌機關代號,牌照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距離大于5毫米。
二、車牌嚴禁有卡通、廣告等類型的圖。
有些女性為了是自己的車牌好看就會在上面粘貼一些卡通的圖案,這是不可以的,還有一些4s店或者個體店為了搞宣傳,在車牌上添加一些廣告,這也是不可以的。
三、臨時車牌需要粘貼在指定位置。
臨時車牌也由以前的“放置”更換為“粘貼”,新規要求粘貼在前擋風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后擋風玻璃的左下角,兩張缺一不可。
四、帶鎖可拆卸的車牌、遙控自動遮蓋和翻牌車牌架仍然是不允許的。
五、汽車牌照固封裝置安裝規定。
號牌固封裝置主要由螺母、固封底座、螺栓、固封扣蓋組成。號牌上登記編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的漢字和代表發牌機關代號的字母和固封扣蓋上需印有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的漢字和代表發牌機關代號的字母要一致。
溫馨提示:牌照的安裝不容小覷,一旦被查到將會扣12分,所以還是提醒大家盡量不要存在僥幸心理。
以下八種違法行為表現形式被界定為“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1、將機動車號牌以反裝、倒裝、彎折等形式安裝的;
2、使用外置鎖式、內藏鎖式、電子自動遮擋或更換式活動牌照架進行安裝的;
3、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冊的機動車輛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固封裝置對機動車號牌進行固定,或號牌固封裝置上壓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和發牌機關代號與號牌不相對應的;
4、號牌前方采用有機玻璃、固定防護裝置遮擋,影響號牌字符的識別的;
5、在車輛號牌安裝處同時安裝有其他標牌的;
6、使用號牌架輔助安裝時,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字符邊緣小于5mm的;
7、車輛出廠時號牌安裝位置即處于固定防護裝置之后,導致不能有效識別號牌字符的以及號牌破損未及時更新而影響有效識別號牌字符的;
8、其它未按規定安裝,影響機動車安全行駛和號牌識別的情形。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處罰措施:記12分,罰款200元。
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
處罰措施:記12分,罰款200元。
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號牌不清晰、不完整
處罰措施:依法警告,并處罰款200元。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安裝號牌
處罰措施:記12分,罰款200元。
五、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
處罰措施:收繳號牌、扣留機動車,并記12分,罰款2000-5000元。
六、變造和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
處罰措施:變造的號牌可以恢復原狀的,不予繳納;無法恢復原狀的,收繳變造的牌證。罰款2000-5000元,15日以內拘留;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除上述處罰外,也會記滿12分。
七、偽造和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
處罰措施:收繳偽造的機動車號牌、扣留該機動車,罰款2000-5000元,15日以內拘留;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除上述處罰外,也會記滿12分。
1、號牌損壞怎么更換?
以下情況導致號牌不清晰、不完整、影響識別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更換時,應更換號牌。
(一)號牌字符被涂改,不能復原;
(二)號牌字符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底色反光不均勻;
(三)號牌的安裝孔損壞或其他物理化學損壞;
(四)號牌底色或字符顏色有明顯褪色;
(五)機動車登記編號不完整;
(六)其他不符合號牌外觀國家標準規定的情形。
2、安裝機動車號牌不安裝號牌架行不行?
確實并未違反法律的規定。但交警對此進行管理也是必要的,可拆卸號牌架為不法分子套用他人號牌及安裝假號牌提供了很多便利,將來肯定是要加大打擊力度的,但目前因為法律條款不健全,只能在車輛入戶等環節把好關。
3、安裝車牌架有什么好處?
汽車牌照需要車牌架,不然很容易以遮擋車牌處罰的。
關于車牌架的要求,其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GA36-2007)是有規定的:
1、可使用車牌架輔助安裝號牌,車牌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應大于5mm。
2、此處車牌架應是固定式車牌架,保護號牌且不影響號牌字符識別,不包括外置鎖式、內藏鎖式、電子自動遮擋和更換式等便于更換拆卸的活動車牌架,不允許使用可拆卸活動號牌架和可翻轉車牌架。
3、機動車車牌架外框不得帶有標志、字母、裝飾圖案,更不得遮擋號牌字符,否則視為涉牌涉證違法行為。
也就是說,只要車牌架內側邊緣距離車牌字符邊緣小于5mm,就算是遮擋車牌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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