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從2016年到2018年,財政部出臺的《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購置稅從2016年的5%到2017年的7.5%再到2018年的10%。下面一起了解一下這些年車輛購置稅計算標準及政策走向吧。
財政部公布的《
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里明確規定: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也就是說,從今年開始,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的車輛購置稅將由7.5%恢復至10%。
2018年汽車購置稅稅率:目前稅率為10%。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于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
計稅價格=增值稅的稅前金額,而增值稅稅率17%。
具體公式: 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增值稅率17%)*10%。
舉例:8萬元新車購置稅=10%*80000/(1+17%)=6837.6元。(簡單來說就是用車輛的發票價格除以1.17,再乘以10%。)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2017年購置稅新規的發布,意味著小排量汽車購置稅按5%征收的優惠到今年12月31日就截止了,2017年買車的市民需要多繳2.5%的購置稅。
車子的含稅價格/1.17*7.5%。
如車子定價格75000的,那7.5%的稅是這樣樣算的:75000/1.17*7.5%=4807.69。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頒發的《 汽車購置稅減半政策 》(財稅[2015]104號)規定,從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車購置稅的優惠政策。也就是,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以一輛售價為10萬元的新車為例,消費者只需要支出5000元的購置稅費用,相比之前可以節省5000元左右的開支。而在2017年的新版政策中,雖然購置稅的優惠幅度有所減少,但依然可以享受到2.5%的“折扣”。
2016年: 100000/1.17x5%=4273.5(元)
1、如何具體確定所購車輛是否享受減稅政策?
如果您購買的是國產車,下列3種情形享受減稅政策:
一是國產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車輛型號的第一位數字,下同)為“7”,“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二是國產專用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載質量(kg)”項小于額定載客人數和65kg的乘積。
三是其他國產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如果您購買了進口車,應參照國產同類車型技術參數認定。
2、符合規定的車輛沒有享受到減稅政策該怎么辦?
購置了符合減稅規定的車輛,但由于種種原因按10%稅率全額繳納了車輛購置稅的,多征稅款可向車輛購置稅的征稅部門申請退還。
3、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應在什么時候納稅?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的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一次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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