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19年1月11日,深圳交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正式發布,根據細則,深圳小汽車增量指標的配置周期、額度、比例及方式與現行仍然保持一致;但企業申請增量指標的門檻有所提高。其中,司法拍賣車輛的粵B牌可轉移。下面就跟小編具體了解下吧!
2019年1月11日,深圳交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內容可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深交規〔2018〕1號)同時廢止。
2019年版《實施細則》明確小汽車指標使用類型分為普通小汽車指標、混動小汽車指標、純電動小汽車指標,明確了每種指標的使用范圍。
2019年版《實施細則》增量指標的配置周期、額度、比例及方式與2018年版《實施細則》完全保持一致。其中,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和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無額度限制。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以搖號方式和競價方式各配置4萬個,個人指標占88%,單位指標占12%。
1.指標分類有變化
2019年版《實施細則》明確小汽車指標使用類型分為普通小汽車指標、混動小汽車指標、純電動小汽車指標,明確了每種指標的使用范圍。
其中純電動小汽車指標只能用于純電動小汽車登記;
混合動力小汽車指標只能用于混合動力小汽車或者純電動小汽車登記;
普通小汽車指標可以用于普通小汽車、混合動力小汽車和純電動小汽車登記。
小汽車指標按獲取方式分為增量指標、其他指標、更新指標。
細化分類便于指標使用、管理、更新延續。
2.混合動力和純電動小汽車
增量指標仍無額度限制
據悉,修訂后深圳小汽車增量指標的配置周期、額度、比例及方式與現行的《實施細則》完全保持一致。即增量指標以 12 個月為一個配置周期,每個周期內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 8 萬個,額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以搖號方式和競價方式各配置 4 萬個,個人指標占 88%,單位指標占 12%。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和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無額度限制,經申請并通過資格審核后直接配置。
3.企業申請增量指標
最低納稅額提至5萬元
與目前實施的政策相比,單位申請增量指標的門檻有所提高,包括:為保證政策執行的公平性,增加了企業"合法經營、無欠稅且納稅狀態正常、經營狀態為正常"的要求;將企業申請指標編碼的最低納稅額從 3 萬元調整至 5 萬元;完善了申請編碼計算規則,納稅額已在上一年度計入稅款總額用于獲取申請編碼的,不得在本年度計入稅款總額。同時,取消了企業純電動車指標的" N+1 ( 純電動 ) "中的" +1 "政策。
而個人申請增量指標與現行的《實施細則》保持一致,個人純電動車指標" 1+1 ( 純電動 ) "政策將繼續實行,即個人名下只有 1 輛小汽車時,還可以申請 1 輛純電動小汽車指標。個人工商戶申請增量指標的規定,按照個人申請增量指標的規定執行,但不適用純電動車指標" 1+1 ( 純電動 ) "政策。
4.關于個人名下沒有車輛的具體認定有變化
2019年版《實施細則》個人申請增量指標的條件與2018年版《實施細則》保持一致,但細化了名下沒有車輛的具體認定原則,便于實際操作。
申請增量指標的個人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居住地在本市;
持有有效的準駕車型為C類或者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
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下列情形不視為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
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被盜搶,按本細則規定,車主已失去就此車申請其他指標資格的。
名下有本市登記的機動車,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標注狀態為“達到報廢標準”,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的。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行為。
個體工商戶申請增量指標的規定,按照個人申請增量指標的規定執行,但不適用純電動車標標“1+1(純電動)”政策。
5.更新指標管理有7大調整
增加了單位申請更新指標時的條件,新增了“登記地址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且經營狀態為正常。 其中企業無欠稅,納稅狀態正常”的要求。
增加了個人申請更新指標的情形,即“申請更新指標的個人,應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或者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條件”。
優化了關于黃標車更新管理規定,新增了“國I排放標準的汽油小汽車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辦理注銷登記、轉移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等手續的,不再產生更新指標”的規定。
新增了“我市登記注冊的車輛被執法機關沒收或銷毀后,作出行政決定的執法機關將相關車輛的信息(含車牌號、車架號)書面通報小汽車指標管理機構后,原機動車所有人就該車輛申請更新指標的,調控機構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審核不予通過。”的規定。
新增了確定更新指標類型的規則,明確了限購前已在我市登記注冊的車輛更新時一律發放普通小汽車指標。
優化了關于名下有強制注銷車輛記錄車主申請更新指標的規定。之前細則規定,名下有強制注銷記錄的,車主名下車輛不能更新。
新細則根據公安部門規定將 “強制注銷”表述調整為“到達報廢標準”或“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這兩種,同時規定車主名下車輛在2017年12月31日前處于這兩種狀態之一的,車主名下其它車輛更新不受限制。
明確了出租車、教練場、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可依據主管部門文件申請其它指標的車輛,在轉移登記、注銷登記后,不能申請更新指標。
6.其他指標管理有5大調整
新增了單位和個人申請其他指標,應當符合本章規定的情形,且符合《機動車登記規定》,可以在深圳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規定。
為規范單位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被上級單位調回或者調撥到其他下屬單位時直接申領其他指標的行為,明確了企業之間的上下級關系,即下級單位應為上級的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細化了被盜搶車輛車主申請其它指標的時限和其它條件。新細則明確了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于2014年12月29日18時后被盜搶,如公安部門立案滿六個月仍未追回的,機動車所有人可在該六個月屆滿之日起一年內持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被盜搶證明,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門辦理被盜搶車輛登記業務,并攜帶有關材料到指標管理機構服務窗口申請其他指標的規定。
本市各級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我市登記的車輛,至法院拍賣公告發布時,被拍賣的車輛及其所有人符合本實施細則規定的更新指標條件的,相關車輛拍賣成交后,符合增量指標申請條件的買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指標管理機構分別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門辦理相關轉移登記手續,原車輛所有人不能就該被拍賣車輛獲得更新指標。
被拍賣的車輛或所有人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規定的更新指標條件的,買受人應當持有效的相應類別的指標證明文件和拍賣成交法律文件,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門辦理相關轉移登記手續的規定,明確了其他指標使用類型如何確定的規則。
7.夫妻過戶的轉入方條件被細化
限購以來,我市實行“夫妻一方將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變更至另一方名下,憑結婚證書等有效證件可以直接辦理變更登記,無需申請指標的規定”。
新細則對該規定中轉入方的條件做了細化,便于實際操作。
8.這種情形下,可再申請普通小汽車指標
目前僅擁有一輛純電動車或持有純電動車指標的個人,只要符合相關情形,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可以申請1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
最后,需要慎重提醒大家的是,在我市獲取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途徑,只有搖號和競價兩種方式。
按照深圳的規定,車牌是跟隨人走的,并不能隨車轉讓或出售,這就意味著,深圳的車牌是不能夠過戶的。
車主持有車牌滿兩年,賣掉車子。
可以申請保留車牌半年。
以后買新車使用老牌子。
不滿兩年或者不想要車牌,車管所會收走車牌。
一、領取表格并規范填寫、備齊資料領表方式:
(一)、備齊資料
(二)、車管所、各車管分所、各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窗口領取
二、查驗機動車、登記審核資料、選取機動車號牌辦理順序:
(一)、刑偵五處刑偵驗車(西麗車管所)
(二)、查驗崗查驗機動車
(三)、登記審核崗審核資料,打印受理回執
(四)、通過“十選一”或“自編自選”方式,選取機動車號牌,可提前通過互聯網自編自選預選號牌
三、繳納機動車牌證工本費繳費方式:
持受理回執到建行各網點繳納工本費,具體收費見機動車牌證工本費收費表。
四、領取機動車號牌、臨時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領牌證方式:
(一)、申請人或代理人到業務大廳發牌、證窗口領取;
(二)、委托郵局投遞行駛證、登記證書(在登記審核資料前辦郵寄)。
五、領號牌時間:
(一)“十選一”方式選取的號牌,即時到發牌大廳領取鐵牌
(二)“自編自選”方式選取的號牌,即時到自助選號區取打印臨時號牌,若通過互聯網預選的號牌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車管所辦理業務選定號牌,超過五個工作日系統回收預選號牌;十五天后,到發牌大廳領取機動車鐵牌。
六、領證時間:請咨詢各業務單位民警提供資料:
(一)、領牌:帶臨時號牌、繳費憑證、車主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領證:帶受理回執、繳費憑證、車主的身份證明原件;備注:委托代辦的,另需提供統一樣式、雙方簽名的委托書,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深圳新車上牌費用主要包括新車上線檢測繳納的費用、拓號照相的費用以及新車牌照的費用等,其中:
(1)上線檢測的費用一般在100元左右;
(2)拓號照相38元;
(3)汽車號牌(反光) 100.00元;
(4)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 15.00元;
(5)機動車臨時登記證書工本費 10.00元;
(6)機動車臨時號牌 5.00元;
(7)裝牌費 20元。
這些費用加起來一共大概300元左右。
深圳車牌換新車牌照可以換到新車上嗎?
【答】 可以。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124號令)第五十二條規定: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2.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003年的粵B牌到2019年可以過戶嗎?
【答】 車輛可以申請過戶手續。車牌不允許過戶。過戶車輛時候,車管所會收走車輛號牌。車主持有車輛滿3年,可以過戶車輛時候申請保留原車牌半年,此期間車主可以購買新車申請使用之前的車輛號牌。
沒有社保沒有深戶有粵B牌照可以直接換新車嗎?
【答】 可以。舊車處理掉可以換的,牌照應該有半年保留時間,新規定好像可以保留原車牌號。
首先確定您原車的號牌是可以保留使用在新車上的。根據規定,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如果滿足汽車牌照保留條件,就可以在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車號牌應當符合3個條件,首先,車主需要在辦理舊車的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只要車主擁有原車3年以上,已經把所有涉及到舊車的違章記錄和事故記錄處理完畢,就可以在提交申請后通過審查,繼續使用原來舊車的車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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