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9電瓶車新規,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為了整治國內電動車市場的亂象,國家工信部等四部門于2018年制定頒布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被稱為“史上最嚴”電動車標準。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2018)(以下簡稱電動車新國標)從2019年4月15日開始正式實施!
其中,電動車新國標規定:
1、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
2、整車質量(含電池)禁超55kg。
3、須有腳踏騎行能力。
4、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
5、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6、不能隨意改裝車輛外觀。
如果你的電動車不符合如上規定,那么就屬于超標車了。
從2019年4月15日起,所有違規的電動車必須要掛牌照,而且駕駛人員也必須考取電動車駕駛證,同時電動車也得像汽車一樣,去保險公司辦理第三者責任強制險。以上條件全部符合之后才能被允許上路,如果以上幾項沒有取得資格的話,一旦被交警攔截,將會被處以至少2000元額罰款。
很多朋友們都比較擔心,如果說自己的電動車不符合新國標該怎么辦?其實不用擔心太多,如果說已經上了正規車牌的電動車,依然還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如果說電動車不符合老國標的話,最重要的是沒有懸掛任何車牌的,那么在規定實施之前,要前往當地的派出所進行防盜備案登記,或者是申請臨時牌照,這樣你的電動車還可以在駕駛3~5年,在4月15日之前購買的電動車,只要是符合老國標的,只要上了牌照,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確定雙方責任時需要根據事故現場并結合以下情況做出:
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系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1、電動車上牌照所需證件:
身份證、電動車購買發票或收據、電動車合格證。
上牌不僅需要購車發票、自己的相關身份證明,還需要電動車的合格證。合格證與電動車都是相對應的,只有一份,如果要補辦的話,必須找到廠家,而這中間都是有一定的費用開銷的。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車的時候,也一定要問清楚是否有合格證,如果有合格證,一定要妥善保管。
2、電動車上牌照所需手續:
第一步:繳納購置稅;新車上保險;刑偵檢測。
第二步(檢測站辦證):非免檢車過線檢測;交款、填表;拓號照相;資料采集;領上牌資料。
第三步 (車管辦證大廳):交資料、車主簽名;民警對車輛外檢及確認;選號、領回執單;車牌固封安裝拍照;領行駛證、登記證書。
有市民反映,騎電動車載了1個人,就被交警攔下處罰,難道騎電動車不能帶人嗎?
騎電動自行車并非不能帶人,只是有一些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也就是說,在河南,騎電動車可以帶一名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帶成年人以及12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國內不少省(市)都有類似的規定。如,《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四川省也有相似規定。
因為電動車它是兩輪的所以稍有不慎就容易側翻,為了保護車主的頭部和面部,所以騎自行車必須要戴頭盔,因為不戴頭盔的話,當電動車被撞倒,這時候車主的頭部如果沒受傷一切都好說,如果受了傷那危害就大了,身體其他地方受傷都好醫治,但是頭部的傷是最難醫的,所以騎電動車必須要戴頭盔,來保證車主的安全。如果說以上的處罰都是二十五十的小罰款的話,沒戴頭盔這一項,足足可以罰你兩百。
【問】電動車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答】屬于非機動車,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修訂后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并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新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前、后輪中心距不大于1.25m,車體寬度不大于0.45m,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于55kg的的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
【問】國家規定什么樣的電瓶車不讓銷售?
【答】新的國標就是2019年標準!單車重量不能大于55公斤!時速不能超過25千米小時!還有就是電機額定功率不能大于400W!還有就是一定要有腳踏騎行功能!蓄電池電壓不能超過48伏特!也就是不能超過4只電池!
【問】新交法對電動三輪車有何規定?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八條規定: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其他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牌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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