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另外日常中我們還經常遇到左轉彎待轉區轉向、右轉彎轉向等,今天小編就相關規則給大家做個整理。
1、交通信號燈轉向規則
紅綠燈是國際統一的交通信號燈。紅燈是停止信號,綠燈是通行信號。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準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2、左轉彎待轉區轉向規則
“左轉彎待轉區”是指當同向直行道綠燈亮時,左轉彎車道的車輛必須前移到待轉的區域,等待信號燈變化,才能轉彎。左轉彎的車道增加了數米長的白色虛線框,直接連接到了馬路中間。這些白色虛框線就是設置的“左轉彎待轉區”。
左轉彎待轉區供同向直行道綠燈亮起時,左轉彎車道的車輛提前進入等待轉彎。左轉彎待轉區的范圍是原車輛停止線到道路的中心處,末端稍有彎曲,中間跨人行橫道。設有左轉彎待轉區的路口,交通信號燈需實行先直行后左轉的規則。
“左轉彎待轉區”只供左轉彎車輛使用,在同向直行綠燈亮時,雖然左轉彎燈是紅色的,但此時允許左轉彎的車輛進入路口的“左轉彎車輛待轉區”等候,等到左轉彎信號燈變成綠色時再通過路口。而需提醒駕駛員的是,左轉等待線不是“停止線”,如果直行道和左轉車道信號燈全為紅燈時,所有車輛需在之前的停止線進行等待。
3、右轉彎轉向規則
(1)右轉彎打方向要注意角度,如果把方向盤打得過小,就會把車駛到路沿石上。并要注意在不同的路口轉彎的大小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說,小路口彎要轉得大些,大路口彎要轉得小些。
(2)在無右轉彎箭頭信號燈的路口時,會比有箭頭信號燈的右轉彎難些,這時右側有直行的自行車和行人,雖說右轉彎也可以轉,但因為右轉彎的車沒有路權,給右轉彎增加了一定難度。新司機在右轉彎之前需要減擋,打開右轉向燈,一般在車多人多路段減二擋較為合適,便于控制車速。如果道路很擁堵或不熟練,則可減至一擋,避讓右邊直行自行車和行人。
(3)在有右轉彎箭頭信號燈路口時,遇到箭頭信號燈時,需要停到停車線內,綠燈亮時,右轉彎之前仍需看一下右邊行人。在右轉彎到45度角時,需要看一眼反光鏡,注意直行自行車和行人,轉彎時不能壓實線。如果有自行車直行,則需要讓行或超出自行車10米以上為安全轉彎距離。
4、T形路口轉向規則
T形路口很多,有些T形路口設置了圓盤燈,有的則設置了向位指示燈。在這兩種信號燈下,前方亮起紅燈時,設置在路口的信號燈,關系到道路的暢通、交通參與者的安全,因此,其設置必須符合科學、簡明、規范的原則。同樣是T形路口,同樣是車流需要左右轉,配置圓盤信號燈和向位指示燈都可以,但是含義卻不同。圓盤燈紅燈亮時,紅燈期間,在不影響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時,車輛可以右轉;而向位指示燈紅燈亮時,紅燈期間,車輛是不允許右轉的。
5、十字路口轉向規則
在通過十字路口之前,你首先要考慮好是直行、右轉,還是左轉。然后在實線前行駛到相應的車道,如果是轉彎,還要打轉向燈。其次,要看交通信號燈的情況,能過則過,不能過,就要減速停車,耐心等待。如果要提前進入右轉彎車道,并減速,檔位換到三檔,如果車多人多,行駛速度很慢的情況下要換到二檔。打右轉彎方向燈。開始右轉時,要通過后視鏡或右窗看慢車道是否安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右轉。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好多新手右轉時不觀察右邊情況,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非常多。
6、無紅綠燈十字路口規則
無紅綠燈十字路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里是有規定的。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一般的的顏色變化是由放在路口崗樓或控制箱中的交通信號機自動控制的。
當前國內普遍使用的是單點,分段,定配時,人工設置,電腦程控,自動運行檔次的設備。
單點:一個燈控點(路口)一臺,各自為戰互不牽連。
分段:按照一天不同時間車流,行人密度不同需要的綠燈時長不同分段,有的還考慮到周日,假期等因素。
定配時:每段時長確定后是不變的,除非更改。
人工設置:每天的開機時間,關機時間,每段時間的起始點,綠燈,黃燈,紅燈時長,關機后有無黃閃等,都是由交警根據實際需要事先對信號機設置好的電腦程控:每臺信號機都是一個微電腦為核心的設備。
現在比較先進的聯網,自適應式交通信號設備也已在一些大中城市使用.其主要特征是:某相位的綠燈時間根據車流量的變化而變化。而自適應控制通常把城市交通網絡看作一個不確定系統,系統能夠通過連續測量該不確定性系統的狀態,如車流量、停車次數、延誤時間、排隊長度等特征,逐漸了解和掌握對象,在此基礎上改變系統的可調參數或更換配時方案或產生一個新的配時方案,從而保證不論環境如何變化,均可使控制效果達到最優或次最優。
【問】轉彎不打轉向燈是否違反了交通規則?
【答】轉彎不打轉向燈是違反交通規則。機動車轉彎、超車、變更車道必須開啟轉向燈。以下為相關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1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7條第1項第2項:“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問】交通規則是不是有轉彎先讓直行車輛的規則?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具體規定有。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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