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交強險是強制定額的,第三者責任險是商業非定額的,比如說你交了交強險是1萬的,也交了第三者險,出險了花了1.5萬,交強險只報1萬,剩下的第三者責任險補齊,今天小編就相關只是給大家做個整理說明。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全稱: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由保險公司承擔。該險種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賠償的險種。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的,由國家統一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商業三者險)都是機動車運行中的重要保險,更構成了我國目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完整體系。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在設立目的以及賠付等方面,既有聯系,更存在很大的差別。
第一,法律對商業三者險和交強險在強制性方面的規定不同。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購買商業險;而交強險是強制的,必須購買,未購買交強險的機動車,交管部門可以扣車并處以罰款。
第二,法律對商業三者險和交強險在賠付方面的歸責原則不同。商業三者險采取的是過錯責任原則,即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機動車合法駕駛人只有在對交通事故負有責任時,保險公司才在承保的責任限額內履行對受害人的賠付義務,所以是確定當事人責任在先,保險賠付在后;而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應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所以是保險賠付在先,確定責任在后。
第三,法律對商業三者險和交強險在免賠范圍上設定的不同。商業三者險規定了較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額),但其投保費和責任限額由保險各方當事人以合同方式約定,較為靈活寬松;而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其基礎費率由保監會審批,賠償責任限額(死亡傷殘、醫療費用、財產損失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全國統一。
第四,交強險的強制性,既體現在購買上的強制性,而且還包括賠償上的強制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確立了“無過錯賠償原則”,即交強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與第三者強制責任險的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無過錯以及過錯的大小無關,即使對方負全責或者事故原因不明、屬于意外等,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及財產損害,都可以要求交強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在76條,同樣也規定了交強險免賠的情況,即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10條規定,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這也就說明,交強險中唯一的法定免責事由是受害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第五,商業三者險和交強險之間的關系是遞進補充的,也就是說,發生保險事故后,先根據車方是否承擔責任,由交強險在其責任限額內給予賠償;如果需要賠償的費用低于交強險的規定標準,那么就只需要向交強險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即可;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的,車主才需要再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來進行索賠。二者索賠的前提是,都必須購買且在有效期內,而且車輛必須是年檢合格的。
第六,如果事故是在車主沒有購買交強險或者交強險過期后發生的,那么車主得先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責任,其余不足部分才根據當事人的過錯比例再承擔。即使投保了商業三者險,也不會承擔本應由交強險承擔的責任。
第七,交強險是固定的,不分種類。而商業保險中,車險種類根據保障的責任范圍卻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基本險中就包括商業三者險、車輛損失保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等幾個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其中的部分險種,也可以選擇全部險種。附加險,必須投保相關基本險后才能購買。一般事故中,車主的人身損害和車輛損壞都可由對方的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來賠付。對于非對方責任或者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對本車、本車上人員的損害,則可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和車上人員責任險等來進行彌補。
交強險和第三方責任險是可以一起賠付的,通常會先由交強險先行賠付,不足部分可以由第三方責任險補齊賠付,這是不沖突的。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一、可以只保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嗎?
【答】 車險是可以只保交強險和三責險的,其中交強險是必保項,而三責險屬于商業保險,是可以根據個人醫院來選擇是否參保的。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二條 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保險標志。保險單、保險標志應當注明保險單號碼、車牌號碼、保險期限、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和理賠電話號碼。
被保險人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保險標志式樣全國統一。保險單、保險標志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監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保險單、保險標志。
二、交強險和三者險不是同一家保險公司,如果出險了會怎樣賠付?
【答】 同時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保險責任的事故后,在賠付過程中實行“先強制后商業”的原則,由交強險先行賠付,不足部分如果在商業三責險的保險責任內的,再由商業三責險繼續給予賠付。
如果不是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如果損失金額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則應同時向投保商業險的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商業險公司在賠付時則應在賠付金額內減掉交強險應賠付的賠償限額部分。在這種情況下,車主應該向兩個保險公司同時報案,并在兩個公司索賠。
三、第三者責任險,包括賠自己嗎?
【答】 不包括賠自己。這是對交強險的補充。第三責任險指在允許合格的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實際上賠付別人也是減少自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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