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實習期內駕照記分達到12分,駕照要作廢,重新學習;
如果過了實習期扣滿12分需要學習,還要考科目一。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則》的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扣分都有記錄的,交警內網可以查詢到扣分詳情,到當地交警部門查一下就知道了;
需要同時學習和考試科目一以及科目三,那么你的駕駛證就累計扣滿24分了如果不能代扣的話,兩科都合格后駕駛證才能恢復滿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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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又稱“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本網為您提供提供全國368個城市駕照扣分記錄查詢系統及個人駕駛證信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