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無證駕駛報廢車輛怎么處罰?關于無證駕駛報廢車上路怎么處罰的規定如下:“一人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可以制作一份決定書,分別寫明對每種違法行為的處罰內容和合并執行的內容。”也就是說,無證駕駛的,應當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給予十五日以下拘留。駕駛報廢車輛上道路行駛的,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無證駕駛報廢車輛者分別處罰后,合并執行。
1、無證駕駛報廢汽車的,有兩個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分別處罰、合并執行。
2、《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137條第1款規定:“一人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可以制作一份決定書,分別寫明對每種違法行為的處罰內容和合并執行的內容。”無證駕駛報廢汽車,有兩個違法行為,一個是無證駕駛,另一個是駕駛報廢車輛上道路行駛。
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9條的規定,無證駕駛的,應當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給予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的規定,駕駛報廢車輛上道路行駛的,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無證駕駛報廢車輛者分別處罰后,合并執行。
報廢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因無牌無證,并且車輛不值錢,車主往往棄車而逃,給交警部門偵破事故增加了難度,可能會導致一些事故的無法偵破。加之報廢車輛沒有參加任何保險,導致肇事者無力承擔賠償費用,會為以后的處理帶來不小的麻煩。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1)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并處拘留15天的處罰;
(3)特別聲明: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
新交法里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a)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并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為的,給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b)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為的,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并予以處罰,并及時退還機動車;
c)如駕駛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為無證駕駛,可按照以上情形處罰。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l4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確定其相應的報廢標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是不許允許上道路行駛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規定,對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收繳該車輛,實施強制報廢。機動車駕駛人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給道路安全造成極大隱患,交通管理部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在新交法里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酒駕車處罰:根據新交通法規定,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因此,根據刑法處罰規則,兩全相較,取其重。醉酒駕車無證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問】無證駕駛報廢車輛造成事故的應承擔什么責任?
【答】無證駕駛與駕駛報廢機動車輛上路都是嚴重違章,被發現就要依法處罰,包括治安拘留。但造成交通事故是否因此而承擔責任,按照事故責任認定的規定,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因此要具體分析無證駕駛與駕駛報廢機動車輛上路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來具體確定,不是因這兩個嚴重違章就一定會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對違章的處罰,不受責任認定的影響。
【問】無證駕駛報廢車輛處罰交完了,車還能要回來嗎?
【答】首先你駕駛的車輛本身就是到了報廢年限的車輛,所以處理完交通事故后,交警不給你車輛是正常的。你的這個車輛是要強制報廢的。
【問】無證駕駛套牌的報廢機動車怎么處罰?
【答】(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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