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交強險醫療費賠償范圍是什么?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我國《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對于交強險的賠償范圍進行了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醫療費是指治療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損傷或損傷引起的疾病,是身體復原所花費的醫藥費和必要的治療費用。與治療事故損傷無關的醫療費一般不予賠償。對于因交通事故創傷而引起復發的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應根據損傷與其疾病的因果關系,治療單位的診斷或法醫鑒定意見予以適當賠償。
根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的規定:
1、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損失,交強險的承保保險公司在一萬元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即交強險對醫療費用的賠償額度為一萬元。
2、上述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不僅僅局限于對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后續治療費這樣的醫療費用的賠償,而且還包括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這兩個項目的賠償。
3、如果機動車事故車輛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則上述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一萬元降為一千元。
凡院外會診費、掛號費、伙食費、護工費、電吹風、電費、水費、電話費、病號服、特殊洗理費及一次性生活用品費、病歷工本費、陪人費、陪人占床費等均不予賠付;超過3個月的休假證明需要加蓋醫院醫務科公章。
依據交強險條款第八條,交強險中醫療費用賠償最高限制為1萬元,主要包括的項目有: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交強險主要賠償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主要包括:死亡傷殘賠償、醫療費用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以及被保險人無責任賠償。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交強險的強制實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賠償得到保障,促進道路交通安全。交強險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購買是必要的。所以說所有的車主都必須進行投保。
交強險在賠償的時候,會涉及到一個財產損失,車主們需要明確這個財產損失的定義是什么,財產損失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受害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如果是是被保險車輛內自己東西的丟失或者說財產的損失,是不在交強險內賠償范圍的。
很多人不清楚交強險醫療費只賠償80%,一般來說交強險責任限額問題。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的責任限額標準,全國統一責任限額為12.2萬元。其中,車方有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車方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問】交強險醫療費不屬于賠償范圍的是哪些?
【答】(1)與保險事故無關的檢查、治療及相關費用(包括傷者原發疾病;傷者傷情已愈,經治醫生建議出院,但傷者拒不出院所發生的費用)
(2)醫療事故、差錯擴大的費用。
(3)無轉院證明或未經我司同意,私自轉院后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4)非特殊病情需要或我司同意,住院治療期間門診或院外發生的費用(包括外購藥品、器材等)
(5)非特殊病情需要或我司同意,未在能提供電腦發票的縣級以上醫院治療的費用。
(6)工傷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其它商業保險(如意外險)等已賠付的費用。
【問】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數額如何確定?
【答】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康復費、整容費、后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問】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由誰出?
【答】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如果與醫藥費相加總額沒有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限額則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
》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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