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無證駕駛肇事逃逸后果有哪些?處罰標準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證駕駛摩托車將行人撞死逃逸,后肇事者被公安抓獲。被害人家屬將車主推上被告席。9月14日,江西省遂川縣人民法院對這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進行了宣判,一審判決被告人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郭某提出的死亡賠償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合計19萬元。附帶民事訴訟被告王某對被告人付某賠償不足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010年7月2日10時許,被告人付某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由縣城往橫嶺方向沿105國道行駛至于田路段時,與從右往左過公路的行人郭小城相撞,造成郭某受傷后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后被告人付某駕駛摩托車逃逸,后被公安抓獲。經交警大隊認定,被告人付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由于被告人付某所駕駛肇事125摩托車的實際車主經查實是被告王某所有,為此,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郭某請求依法追究被告人付某刑事責任,賠償郭某的死亡造成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郭某的各項費用210161元。并要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王某承擔責任。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無證駕車致人死亡,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其交通肇事犯罪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造成的死亡賠償金等經濟損失應當依法予以賠償。但因實際車主是被告王某所有。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是因機動車運行所致,故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的歸屬是確定責任主體的一般標準。車輛管理人與借用人均是車輛運行的支配者。借用人是直接的支配者,車輛管理人是間接的支配者。故二者均對車輛運行所產生的風險負有防范義務,均應對車輛運行所帶來的現實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規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認定
1、主觀上
從主觀上看,逃避法律追究不是肇事者逃逸的唯一目的。實踐證明,肇事者逃逸的目的至少有兩個,一是逃避救助傷者的作為義務,二是逃避法律追究。甚至有的肇事者是以逃避救助義務為其主要目的。因而,在逃逸的目的上,將救助義務撇在一邊,只強調法律追究是不符合客觀實際的。
2、現場的緊急情況
從現場的緊急情況看,法律不應當只注重追究肇事者的責任,而不注重救助傷者的性命。當發生交通肇事致人重傷后,眼見傷者血流如注,危及生命,作為肇事者,是應當先救助傷者,還是應當先去自首,不逃避法律追究呢?顯然,正確的回答只能是先救助傷者。因為救助傷者刻不容緩,追究責任緩之無妨。因此,當肇事者逃跑的時候,他首先背棄的是救助傷者的作為義務,其次才是不逃避法律追究的義務。況且,就兩種義務的重要性而言,顯然也是前者大于后者。
3、懲罰與救助的邏輯關系
從懲罰與救助的邏輯關系上看,法律也不應當把追究責任放在首位。前文已經指出,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身負兩種義務,一是救助傷者的義務,一是接受法律懲罰的義務。為什么要救助傷者?是為了恢復傷者的健康,維護人權;為什么要懲罰肇事者?是因為他造成了傷害,侵犯了人權。可見,追究法律責任的目的正是因為造成了傷害。既然如此,就不能為了追究法律責任而耽誤救助傷者。否則也就失去追究法律責任的實際意義。
4、社會關注的焦點
從社會關注的焦點看,也不應將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責任放在首位。眾所周知,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出現的社會問題。該問題一出現,立即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社會關注的焦點恰恰是肇事者不救助傷者而不是逃避法律追究的問題。
5、刑法原理
從刑法原理上講,也不應重點考慮追究逃逸的法律責任問題。這是因為,一般情況下,刑法只把犯罪后不逃避法律追究(自首)的行為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但不把犯罪后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作為加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罪同其他犯罪一樣,尤其同其他過失犯罪一樣,不應把犯罪后的逃跑行為作為加重處罰的理由。刑法第133條之所以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處罰,立法本意在于督促肇事者救助傷者,而不在于督促肇事者不要逃避法律追究。
三、以下哪些行為是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的話應該判刑3年以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
》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 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對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記12分;保險公司按規定應于次年上浮逃逸車輛保險費。
【問】哪些行為不認定是交通肇事逃逸?
【答】不認定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是: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碃譏百客知九版循保末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六)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問】無證駕駛肇事逃逸自首怎么處罰?
【答】肇事者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根據不同的情況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1、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2、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3、如果是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后逃逸的,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另外,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在對肇事者進行罰款或判刑時可以予以從輕處罰。
【問】無證駕駛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賠償嗎?
【答】交通事故中駕駛員無證駕駛和逃逸,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范圍內予以賠償。
《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
》第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藥品或者**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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