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南寧市城市交通管理的若干規定》為了堅持城鄉道路交通長效管理,增強全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意識,營造首府良好的交通與投資環境,推動全市精神文明創建,針對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南寧市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執行時間】:19850503
【信息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為進一步加強南寧市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公安部發布的《城市交通規則》,結合南寧市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城市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個人都不準擅自占用、挖掘或進行其它妨礙交通的活動。因建設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經市公安部門同意,城市建設規劃管理部門核發許可證,并按核準的地點、范圍、期限和要求使用或施工。
第二條 車輛、行人必須嚴格按照交通指揮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靠右通行。嚴禁涂抹、損毀、移動一切交通標志及安全設施。路樹及綠化帶不得遮擋交通標志和交通指揮信號。
第三條 機動車必須在快車道內行駛。快慢車道不分的道路,車輛要靠中間行駛。機件失靈和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行駛。車輛載物超長、超高、超寬的須經批準方能行駛。嚴禁酒后駕車和無證駕車。要禮貌行車,不準違章超車,不得超速行駛。要主動避讓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和救護車。市區內要嚴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使用汽車喇叭和燈光。禁止車輛亂停亂放;輕便摩托車不準搭人。
第四條 非機動車輛必須在慢車道內行駛。不劃定快慢車道的街道,要靠右邊行駛,不準在人行道上行駛。禁止騎自行車搭人,但在自行車橫梁裝有座椅的條件下,允許成年人在指定路段搭乘學齡前兒童一名。獸力車必須裝置有效的制動閘。各種非機動車輛必須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五條 行人必須走人行道。在不劃定人行道的街道,行人要靠邊行走。橫過車行道要從人行橫道通過,在沒有劃定人行橫道線的路段通過時,要避讓來往車輛。不準鉆跨人行道和車行道的護欄。不準在街道上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學齡前兒童在街道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第六條 對維護本規定,表現突出或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揚、獎勵。
第七條 違反本規定者,由公安部門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扣車、吊扣駕駛證、罰款、沒收違章工具、物資及行政拘留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可以在四十八小時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訴,受理機關必須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時限內作出裁決。
第八條 交通管理人員違反本規定或玩忽職守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以往南寧市頒布的城市交通管理規定同時廢止。本規定如與上級規定相抵觸者,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的實施細則,由南寧市人民政府制定實施。
1、南寧市江南區所有道路名稱?
星光大道、江南大道、云舉路、福居路、淡村路、五一路、白沙大道南站大道、銀海大道、沙井大道、福建路、亭洪路、金沙大道、金像大道、建設路、東風路、金凱路、長凱路、迎凱路、友誼路、石柱嶺一路、石柱嶺二路、南建路、友誼路等等。
2、南寧市禁摩規定?
南寧政府2002作出《關于調減南寧市摩托車總量,停止摩托車注冊登記和營運的意見》辦公廳文件,“禁摩”的理由主要是“為了保障首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改善空氣質量,降低城市噪聲,實現“136”目標和道路交通可持續發展,為市民創造更好的人居環境”。概括起來主要也就五點:
(1)摩托車造成了城市交通擁堵
(2)摩托車易發生交通事故
(3)摩托車污染環境
(4)摩托車引起的社會治安現象嚴重
(5)摩托車數量過多影響城市形象,不利于提高城市地位
3、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一是進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機制做到協調配合。要建立跨部門的交通秩序協調管理中心。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制定城市交通管理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的道路規劃、建設、管護、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環境保護等工作,理順工作關系,整合管理資源,形成管理合力。同時,要加強交通流量、流向的調查分析和有關問題的專門研究,提高交通管理決策的科學性。
二是進一步加大交通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電視臺、廣播村村響響、發放宣傳單、培訓、處罰教育和深入到機關、 企業、 社區、鄉鎮、學校等形式,加大對駕駛人員和居民的交通法規、交通道德宣傳教育力度,倡導文明出行,引導市民支持和參與交通文明建設,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杜絕交通違法行為。并邀請新聞媒體隨警作戰,在廣播、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上開辟交通違規行為曝光臺和提升公安干警正能量及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市民和駕駛員表揚臺,以加大輿論監督范圍和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以不斷提高市民交通文明意識。并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在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禮貌駕駛、維護良好交通秩序活動中,要走在全社會的前面,為人民群眾做好表率;要注意發揮城市鎮政府、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按照“各掃門前雪”的辦法,建立依法交通、文明行使監督崗。
三是有效整治摩托車非法營運違反交規行為。要對摩托車非法營運,采用疏堵結合的辦法進行堅決有效的整治,允許符合條件的摩托車在服從管理、強制保險的情況下,可在城區部分交通不便的背街小巷和城鄉結合部地區營運。對無牌照營運的摩托車、以及摩托車亂停亂放、闖紅燈、超速行駛、超載搭人等違反交通法規行為,要在廣泛教育基礎上嚴管重罰,堅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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