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司機開車撞死人如何判刑?具體需根據具體情況來定,一般判處3-7年,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判處7年以上,賠償需要根據死者的年齡、職業、工資收入、戶口性質等綜合進行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體為: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費用包括死亡賠償金(未滿60歲城鎮戶口33349元/年x20=66698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喪葬費38838元,及被扶養人生活費需要根據被撫養人的情況而定。
主要的賠償項目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醫療費、住宿費襲、誤工費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司機與車主是雇傭關系,車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司機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與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司機追償。
如果車主只是將車出借給司機并無過錯,車主對司機的交通事故不承擔責任。
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雇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在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
(1)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2)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范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系,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犯罪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一種心理狀態。犯罪故意的內容包括以下兩個方面:認識因素和意識因素。
認知因素:明知必然或明知可能;意識因素:希望(積極追求)、放任(不追求、不反對)。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故意不等于犯罪動機。《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該條款規定,沒有殺人動機,也是可以觸犯故意殺人罪的。
因此,司機駕車撞死人后,辯稱沒有殺人動機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判斷其是否故意殺人還是交通肇事,關鍵在于看其是否看到了行人,并且希望或放任自己的行為而導致行人死亡。交通肇事是過失犯罪,主觀上是沒有預見會撞死人或者預見了但輕信能避免。
對于這種案件應結合案發地的交通狀況、行人流量、司機駕駛狀態等來調查。
【問】公司司機開車撞死人如何賠償?
【答】肇事車輛為單位所有,司機執行職務,即工作或生產過程中履行駕駛職責,行為受所在單位或車輛所有人委派或認可,由單位或車輛所有人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回三十四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但如果事故為主要責任以上,司機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問】車禍撞死人,被判賠償,無力賠償會怎么辦?
【答】車撞死人被判賠償,但是車主又無力賠償。主要看車保險手續是否齊全。如果手續齊全的話,保險公司應該承擔一部分。車主如果實在無力償還,那么只能走法律程序。也許會被羈押。
【問】車禍撞死人,保險賠百分之多少?
【答】針對車禍撞死人的情況,可以賠償的保險有兩種,即交強險和三者險,它們的賠償金額與被保險人所負的責任有關。其中,交強險可以100%賠付,但前提是在責任限額內。如果被保險人在事故中有責任,那么死亡賠償的責任限額是110000元;如果被保險人在事故中無責任,其死亡賠償限額就是11000元。
至于三者險,則是在交強險賠償之后,若有超出部分,再進行賠償,其賠付比例一般在80%-95%之間。其中,若被保版險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那么三者險賠償80%;若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賠償85%;若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同等責任,賠償90%;若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賠償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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