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判定方法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新標準則詳細規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或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我國認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標準的起點是0.2%(即在駕駛員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為20毫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0.1%,則以酒醉駕車論處。相比美國為0.1%,瑞典為0.02%,德國為0.03%,日本0.05%。
小于0.2就不屬于飲酒;
大于0.2小于0.8的屬于飲酒;
大于0.8的就屬于醉酒駕駛。
這是全國交警都統一的標準。
根據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新標準規定,對于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將首先進行呼氣酒精檢測,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與酒后駕車有關。以下四種情況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檢驗酒精含量:
1、死亡事故;
2、不能或拒絕進行呼氣酒精檢測;
3、當場否認呼氣酒精檢測結果;
4、傷人事故呼氣檢出酒精。抽取靜脈血液將由醫務人員進行,血樣送交管部門事故處檢驗。
綜上是關于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和判定方法,除此之外要注意的是,2013年酒駕新規定如下:2013年酒駕記12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決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記12分的內容,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記12分。最后,新規細化了超速的記分標準。
酒駕交通事故,一般是負全責。具體的責任由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為準。
(一)酒后駕車肇事的行政處罰
酒駕所負的行政責任分兩種,一是酒后駕車要扣證并罰款;二是醉酒駕車不僅要扣證罰款,約束至酒醒后還要處以行政拘留。飲酒后營運機動車的,相應的責任就更重,對于一年內醉酒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則要吊銷駕駛證,而且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酒后駕車肇事的民事責任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損人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造成受害人傷殘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賠償傷殘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造成死亡事故的,應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關于精神損失費的計算,侵權人的過錯是一個重要參考,當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這一部分費用的承擔顯然要比非酒后駕駛所導致的事故要重。
(三)酒后駕車肇事的刑事責任
酒后駕車不僅是對他人生命的漠視,也對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著公共安全。依照我國《刑法》規定,酒后駕車肇事達到法律規定的標準,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一)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一律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而如果是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的,除了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飲酒駕駛
1、飲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飲酒駕駛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3、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呼氣酒精含量檢驗
對飲酒后駕車的嫌疑人員可檢驗其呼氣酒精含量。呼氣酒精含量采用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進行檢驗。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應記錄并簽字。
呼氣酒精含量探測器的技術指標和性能應符合GA307標準規定,并具備被動探測呼出氣體酒精的功能。
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的具體步驟,按照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的操作要求進行。
2、血液酒精含量檢驗
對需要檢驗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應及時抽取血樣。抽取血樣應由專業人員按要求進行,不應采用酒精或者揮發性有機藥品對皮膚進行消毒;抽出血樣中應添加抗凝劑,防止血液凝固;裝血樣的容器應潔凈、干燥,裝入血樣后不留空間并密封,低溫保存,及時送檢。
血液酒精含量檢驗方法按照GA/T105標準規定。
嫌疑飲酒后駕車的人員拒絕配合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以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被動探測到的呼氣酒精定性結果,作為醉酒駕車的依據。
對未達到本標準4.1條規定飲酒駕車血液酒精含量值的車輛駕駛人員;或者不具備呼氣、血液酒精含量檢驗條件的,應進行人體平衡的步行回轉試驗或者單腿直立試驗,評價駕駛能力。
一、酒后駕車拘留幾天?還會罰款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二、酒后騎摩托車算不算酒駕?
首先,摩托車是屬于機動車,如果達到醉駕標準,當然是算醉駕的。
三、酒后駕車酒精含量標準是多少?
鑒定酒后駕駛的新標準:酒精含量超20mg/100ml今后,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后駕車時將執行新標準,按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尺度進行處罰。
據交警介紹,在機動車駕駛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為飲酒駕車,大致相當于飲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和超過80毫克可以認定為醉酒駕車,相當于飲用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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