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應在醫療機構申請傷殘鑒定,醫院出具的治療證明都是對方應賠償的依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標準,一般是按照身體的不同部位,不同的受傷程度來進行鑒定的。
車禍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傷殘等級從一級到十級。各有不同的標準。
一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植物狀態;
2、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頭面部損傷致:
1、雙側眼球缺失;
2、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三)、嵴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唿吸功能嚴重障礙。
(四)、頸部損傷致唿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唿吸功能嚴重障礙;
2、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體損傷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6、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八)、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二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語;
3、雙眼盲目5級4、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5、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3、雙眼盲目5級;
4、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嵴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唿吸功能障礙。
(四)、頸部損傷致唿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唿吸功能障礙;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七)、肢體損傷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八)、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8%以上。
三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嚴重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控制,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雙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4、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5、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6、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3、雙眼盲目4級以上;
4、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5、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4枚以上;
6、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7、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嵴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嚴重影響唿吸功能。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2、嚴重影響唿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唿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2、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2、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八)、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九)、肢體損傷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4、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喪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四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嚴重運動性失語或嚴重感覺性失語;
3、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4、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5、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級以上;
3、雙眼盲目3級以上;
4、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5、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6、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8、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三)、嵴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影響唿吸功能。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2、影響唿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影響唿吸功能;
2、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七)、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完全缺失或嚴重畸形。
(八)、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閉鎖。
(九)、肢體損傷致雙手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十)、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2%以上。
五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需要指導;
2、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3、嚴重失用或失認癥;
4、單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5、偏癱或截癱(一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6、單癱(肌力2級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視力1級;一側眼球缺失伴一側眼嚴重畸形且視力接近正常;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1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2級以上;
3、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
4、雙眼視野重度缺損(直徑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體缺失(或嚴重畸形)50%以上;
6、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0枚以上;
7、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
8、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10、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損(或嚴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三)、嵴柱胸段損傷致畸形愈合,影響唿吸功能。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2、影響唿吸功能。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輕度影響唿吸功能。
2、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嚴重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2、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雙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2、膀胱切除;
3、尿道閉鎖;
4、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八)、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九)、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嚴重狹窄,功能嚴重障礙。
(十)、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十一)、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4%以上。
六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2、嚴重失讀伴失寫癥;或中度運動性失語或中度感覺性失語;
3、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3級以下);
4、單癱(肌力3級以下);
5、陰莖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
3、雙眼低視力1級;
4、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
5、顳下頜關節強直,牙關緊閉6、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
7、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0%以上;
9、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
(三)、嵴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四)、頸部損傷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五)、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六)、盆部損傷致:
1、雙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2、子宮全切。
(七)、會陰部損傷致雙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八)、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功能障礙。
(九)、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70%以上;
2、雙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十)、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6%以上。
七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認癥;
4、嚴重構音障礙;
5、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4級);
6、單癱(肌力4級);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覺缺失。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3、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重度張口受限;
4、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6枚以上;
5、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6、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損(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
10、頭皮無毛發75%以上。
(三)、嵴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四)、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75%以上。
(五)、胸部損傷致:
1、女性雙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
(六)、腹部損傷致雙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嚴重畸形,產道破壞;
3、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八)、會陰部損傷致:
1、陰莖體部份缺失(或畸形);
2、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功能障礙。
(九)、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0%以上;
2、雙手感覺完全缺失;
3、雙足足弓結構完全破壞;
4、一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5、雙下肢長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喪失功能75%以上。
(十)、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8%以上。
八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讀伴失寫癥;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覺缺失;
4、陰莖勃起功能障礙。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眼盲目4級以上;
2、一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3、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2枚以上;
4、一耳極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5、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6、鼻尖及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25%以上;
9、頭皮無毛發50%以上;
10、頜面部骨或軟組織缺損32立方厘米以上。
(三)、嵴柱損傷致:
1、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體以上壓縮性骨折。
(四)、頸部損傷致前三角區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損傷致:
1、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側腎切除或腎功能重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6cm以上;
2、雙側輸尿管嚴重狹窄,或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狹窄;
3、尿道嚴重狹窄。
(八)、會陰部損傷致:
1、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
2、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嚴重影響功能。
(九)、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嚴重影響功能。
(十)、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30%以上;
2、雙手感覺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結構完全破壞,另一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4、雙足十趾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5、雙下肢長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0%以上。
九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嚴重失讀或嚴重失寫癥;
4、雙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5、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缺失;
6、嚴重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眼盲目3級以上;
2、雙側眼瞼下垂(或畸形);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3、一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4、上頜骨、下頜骨缺損中,牙齒脫落8枚以上;
5、口腔損傷,牙齒脫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中度張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聽覺障礙;或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
9、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細小癱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0平方厘米以上;
13、頭皮無毛發25%以上;
14、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16立方厘米以上。
(三)、嵴柱損傷致:
1、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體粉碎性骨折。
(四)、頸部損傷致:
1、嚴重聲音嘶啞;
2、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25%以上。
(五)、胸部損傷致:
1、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葉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級。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膽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側腎部分切除或腎功能中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嚴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狹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6、子宮部份切除;
7、直腸、肛門損傷,遺留永久性乙狀結腸造口。
(八)、會陰部損傷致:
1、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陰囊損傷,瘢痕形成75%以上。
(九)、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10%以上;
2、雙手感覺缺失50%以上;
3、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完全喪失;
4、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構破壞;
6、雙上肢長度相差10cm以上;
7、雙下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喪失功能25%以上[1] 。
(十)、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12%以上。
十級傷殘
(一)、顱腦、嵴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2、外傷性癲癇,藥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3、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4、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5、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6、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
7、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8、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9、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10、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眼低視力1級;
2、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3、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
4、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癥狀;
5、眼內異物存留6、外傷性白內障;
7、外傷性腦嵴液鼻漏或耳漏;
8、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9、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13、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平方厘米以上;
17、頭皮無毛發40平方厘米以上;
18、顱骨缺損4平方厘米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癥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6平方厘米以上,無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
19、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1] 上。
(三)、嵴柱損傷致:
1、頸椎或腰椎畸形愈臺,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輕度影響唿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2、輕度影響唿吸和吞咽功能;
3、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損傷致:
1、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補;
4、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2、膽囊破裂修補;
3、腸系膜損傷修補;
4、脾破裂修補;
5、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6、膈肌破裂修補。
(七)、盆部損傷致:
1、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4、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5、子宮破裂修補;
6、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7、膀胱破裂修補;
8、尿道輕度狹窄;
9、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八)、會陰部損傷致:
1、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3、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4、一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5、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十)、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2、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3、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5、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6、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7、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9、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的定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再次對殘疾賠償金的性質予以確認,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屬于財產損害賠償,而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4、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 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1、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
2、申請人民法院委托評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托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后一般先征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這種情況下傷殘鑒定結論很難被推翻,如果對受害者一方不利,則會造成極大的損失。
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律師事務所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
一般來講,提前鑒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后鑒定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所以,應當在治療終結后及時鑒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在治療終結后,傷者可向處理交通事故大隊申請出具傷殘鑒定委托書或者起訴后向法院申請傷殘鑒定;鑒定時間不對會導致鑒定結論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應由誰承擔,有兩種意見。
一種是認為鑒定費用應該由原告自己承擔。因為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舉證責任方承擔,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第二種意見認為應該由被告承擔。根據《辦法》第二十九條對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負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一般是經法院委派到司法鑒定所,接受后通知你去所鑒定,一般當時就可以知道結果(不一定及時出報告)。從接受到出具鑒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如治療未終結,節假日等。
另外關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
一、車禍后傷殘鑒定要什么時候做最好?
需要咨詢鑒定機構,因為有些情況鑒定機關是要求病情問題后才能給于鑒定。從訴訟角度將只要能做出合法的鑒定結果,什么時間作并沒有關系,最好是進入訴訟程序后申請鑒定,避免單方鑒定引起爭議,造成重復鑒定。
二、車禍后的賠償是怎么算的?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車禍傷殘是由交強險賠付么?
機動車發生車禍致對方傷殘后,如果已經投保了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會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進行賠償,交強險賠償后如仍有不足的,再按責任由雙方分別承擔。如果沒有投保交強險的,則應由機動車方在交強險限額內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再按責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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