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相關費用主要包括:治療費、醫藥費、誤工費、物品損失費以及由此次事故造成的其他費用,如后期恢復治療費等,具體費用該如何計算呢?下面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即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1、公平合理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經公安機關調查不能確定是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時,公安機關即無法確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從而無法確認當事人是否應當承擔及如何承擔損害賠償。此時根據民法的有關規定,應當很據具體情況.由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損害賠償。
2、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損害賠償
這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重要原則,交通事故責任越大,承擔的損害賠償的比例就越高,沒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當事人,就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除非法律另有規定。一般的賠償比例:全部責任為100%,主要責任為60一90%,同等責任為50%,次要責任為10一40%。
3、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從民法講,受害人財產上的損失應予全部賠償,該損失是指受害人所受的實際損失,包括財產的直接減少和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間接損失。所謂“可得利益”,是根據“合理預見”規則,當事人已經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必然能夠得到的“預期收益”。但是也可通過立法,采用“合理限制規則”,對賠償加以限制。在我國,目前僅賠償財產的直接損失。財產直接損失是指被交通事故損毀財物的實際價值,包括被損毀的車輛、物品、道路、設施、建筑物和牲畜等。至于由直接損失引起或牽聯的其他可得利益損失,則是間接損失,不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之列。
4、機動車方負無過錯賠償
做為高速運輸工具的機動車,在運行中造成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損害的.根據我國道路交通法七十六條規定,即使機動車方無過錯,在交通事故中體現為機動車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5、對人身損害,除賠償由此引起的財產損失外,還應賠償一定數額的撫慰金
人身損害是一種非財產損害,包括對人生命、健康的損害。這種損害既包括由此引起的財產損失,如醫療費、誤工損失等;還包括對死者家屬精神上的損害。對死者家屬給予一定的死亡補償費,是對死者家屬的一種精神撫慰金。
一、交通事故雙方都有責任,該怎么理賠?
生交通事故后,雙方當事人應該選擇報警處理,由交警隊根據事故現場出具事故認定書,如果雙方當事人可以就事故問題進行協商處理,那么交警隊通常情況下,會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交警隊應該依據事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可以依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索賠。
二、交通事故賠償,保險公司賠償哪些費用?
由于對方傷者基本上已經構成輕微傷以上,如果你有投保全險的話保險公司應能賠償雙方的車損維修、對方人傷治療、醫藥費、誤工費以及傷殘補償金(但前提是對方在事故中構成傷殘等級)。
如果后續協商一次性解決,保險公司的人不一定要參與,但是你協商時一定要清楚事故可以索賠的范圍(如上述),并且索賠依據、證明材料等齊全、有效。
如果對方要求賠償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的話,這部分通常是需要在評上傷殘登記并且通過法院起訴才能獲得支持的。如果對方沒有構成傷殘,這部分保險公司不會承擔。與對方協商過程必須清晰這一點。
三、交通事故索賠有期限嗎?
有期限,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第137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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