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汽車安全帶是為了在碰撞時對乘員進行約束以及避免碰撞時乘員與方向盤及儀表板等發生二次碰撞或避免碰撞時沖出車外導致死傷的安全裝置,機動車在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需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
1、織帶織帶是用尼龍或聚酯等合成纖維織成的寬約50mm、厚約1.2mm的帶,根據不同的用途,通過編織方法及熱處理來達到安全帶所要求的強度、伸長率等特性。它也是吸收沖突能量的部分。對于安全帶的性能各國法規有不同的要求。
2、卷收器其是根據乘員的坐姿、身材等來調節安全帶長度,不使用時收卷織帶的裝置。
分為ELR(Emergency Locking Retractor)和ALR(Automatic Locking Retractor)。
3、固定機構固定機構包括帶扣、鎖舌、固定銷和固定座等。帶扣及鎖舌是系緊和解開座椅安全帶的裝置。將織帶的一端固定在車身的稱為固定板,車身固定端稱為固定座,固定用螺栓稱為固定螺栓。肩部安全帶固定銷的位置對系安全帶時的便捷性有很大的影響,因此為了適合各種身材的乘員,一般都選用可調節式固定機構,能夠上下調節肩部安全帶的位置。
一、使用安全帶的規定:
1、凡進入生產工作場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2、凡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的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凡在架構、主變、桿塔及其它高處作業而又有換位的工作,不但應使用安全帶還應使用安全繩。
4、安全帶及安全繩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二、安全帶的日常管理規定:
1、安全帶應在每次使用前都應進行外觀檢查。
2、對使用中的安全帶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
3、安全帶每年要進行一次靜負荷重試驗。
4、安全帶每次受力后,必須做詳細的外觀檢查和靜負荷重試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5、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
6、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帶子使用期定為3至5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7、安全帶使用2年后,按批量購入情況,抽驗一次,圍桿帶做靜負荷試驗,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無破斷可繼續使用。懸掛安全帶沖擊試驗時,以80kg重量自由墜落試驗,若不破裂,該批安全帶可以繼續使用,對抽試過的樣帶,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能繼續使用。
三、使用安全帶遵守下列事項:
1、系安全帶的位置不能放置在胳膊下或者背后;
2、系安全帶的位置不能超過脖子和臉部;
4、建議4歲-12歲兒童應墊高坐位并系好安全帶。兒童可以選擇兒童安全坐墊、坐椅,它可以減少在碰撞中,對兒童胸部和頭頸部的傷害。
5、孕婦系安全帶:安全帶的下部從大腿和腹部之間穿過,使它緊貼身體,調整你的坐姿使穿過你肩部的安全帶不會卡你的脖子。將安全帶置于胸中部之間,不要從肩部滑落。
四、安全帶的正確使用方法:
1、安全帶應系在腰下面、臀部上面的胯部位。
2、安全帶的小皮帶系緊,這樣在高處作業時,腰部不易受傷。
3、安全帶要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米以上長繩應加裝緩沖器,自鎖鉤用吊繩例外。
4、使用中的安全帶及后備繩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并要檢查是否扣好。安全繩要系在同一作業面上,禁止掛在移動及帶尖銳角不牢固的物件上,嚴禁低掛高用。
5、使用中的安全帶及后備繩的掛鉤鎖扣必須在鎖好位置。
6、由于作業的需要,安全繩超過3米應加裝緩沖器,這樣一旦發生高處墜落,能減少1/4的沖擊力,或者采用自鎖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墜落沖擊距離限制在1.5米以內。
7、緩沖器、速差式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使用。
8、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聯接環上用。
1、ELR三點式安全帶
ELR三點式安全帶就是裝有ELR卷收器的三點式安全帶。這類卷收器叫做緊急鎖止卷收器,通常可以自由拉出安全帶。它裝備了在撞車時或緊急制動時可鎖死安全帶的沖擊感應裝置。一般是通過車輛的減速度感知沖擊量,還有的是通過織帶的拉出速度來感知,將兩種方式組合起來使用的方式已經成為主流。
2、ALR三點式安全帶
ALR三點式安全帶就是裝有ALR卷收器的三點式安全帶。這類卷收器叫做自動鎖止卷收器,其是當安全帶拉出時,卷取到正好符合乘員使用的長度位置便被鎖止,再不能拉出多余安全帶的收縮裝置。與ELR組合使用的ELR/ALR已經成為主流。在安全帶全量拉出時ALR起作用,在全量收回時ELR起作用。這種方式主要用于兒童座椅的固定。
3、帶預張緊器和限力器的安全帶
很多中高端轎車都裝用帶有預張緊器和限力器的安全帶。預張緊器是用來盡量消除安全帶的多余張緊余量,避免乘員被爆炸的安全氣囊傷害頭部。限力器是在受力峰值過去后,降低安全帶的張緊力度,以減小乘員肋骨和肩部受力。
行車不系安全帶將處以200元罰款并扣2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近日,國內一些城市的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已啟用新版法律文書,該文書規定了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將處以200元罰款并扣2分。而此前,駕駛員不系安全帶可能只受到交警口頭警告或者罰款50元。
一、汽車安全帶在我國的使用規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在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
公安部1992年11月15日發布《關于駕駛和乘坐小型客車必須使用安全帶的通知》,規定上路行駛的小型客車駕駛人和前排乘車人必須使用安全帶;
凡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駕駛人或乘車人,一律處以警告或者罰款。
二、汽車上的安全帶是怎么系的?
汽車上的安全帶系法:
第一步:在拉取安全帶之前保持身體正直。
第二步:將安全帶拉至肩部正中央,繼續向下。
第三步:安全帶繼續下拉要經過胸腔。
第四步:將安全帶卡口卡到卡扣里。
第五步:最后,安全帶的下端要放置胯骨上,而不是放置腰部。
第六步:汽車安全帶系帶完成。
三、汽車安全帶怎么安裝?
汽車安全帶安裝方法為:可以使用車上原有的安全帶固定點,肩帶向座位后下方 、與座椅肩部水平線的夾角不得大于45度即可進行安裝。
一般情況下汽車安全帶的安裝可以利用原來安全帶的點進行安裝即可。
安全帶的高低調整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太高,緊急情況下收緊時容易勒到脖子,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如果太低,則可能無法完全限制身體向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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