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費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費用管理、方便公司員工交通補貼、交通費報銷以及企業各種交通費的補貼報銷而制定的辦法。那么你對于交通費管理辦法您知道多少呢?下面是小編整理好的關于交通費管理辦法的全文信息,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條 為加強費用管理、提高辦公效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交通費是指公司給予員工的辦公交通費、通勤交通費
第三條 辦公交通費 適用于部門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在崗員工。實習人員、待崗 人員及公司配備專車的人員,不享受 辦公交通費 。
第四條 享受 辦公交通費 的員工應遵守以下事項:
(一) 保證車輛在工作時間可以正常使用;
(二) 不得再申請使用公車辦公,特殊情況需經總裁批準;
第五條 費用申請。 部門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位員工購置車輛為本人或其配偶所有(以行駛證登記為準),并且在開始辦公使用車輛時可以申請辦公交通費。申請時應及時填寫 《辦公交通費審批表》,并附行駛證原件復印件、 駕駛證原件復印件,車輛為配偶所有時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裁批準;享受辦公交通費人員變更工作崗位后,人力資源部相應調整辦公交通費金額 ,報總裁批準;當員工變更職位為部門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位時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辦公交通費。
第六條 費用標準
職務 | 購車標準 | 費用 標準(元 / 月) |
董事長 | 不低于人民幣 20 萬元(不含購置稅) | 6600 |
總裁 | ||
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 會秘書、營銷總監 | 5600 | |
部門總經理 | 不低于人民幣 15 萬元(不含購置稅) | 4600 |
部門副總經理 | 3000 | |
部門總經理助理 | 2000 |
說明:未達到公司規定的購車標準的,按照下一個檔次給予 辦公交通費 ;特殊情況,需經總裁批準。
第七條 費用計算
(一) 員工申請 辦公交通費 獲批的次月開始享受 辦公交通費 ; 員工變更工作 崗位的次月,調整相應 辦公交通費 ;員工離職、待崗的當月,不享受 辦公交通費 ;
(二) 月請假累計 7 個工作日以上 10 個 (含) 工作日以下的, 按標準的 50% 給予 辦公交通費 ;當月請假累計超過 10 個工作日的,不給予當月的 辦公交通費 , 員工休年休假不計算在內;
(三) 當月出差累計超過 7 個工作日, 超出部分時間的 辦公交通費 以日為單位減半計算(精確到元);
月辦公交通費 = 月辦公交通費標準÷ 21.75 × [21.75-50% × (出差工作日 -7 ) ]
(四) 長期派駐外地且員工購置車輛在派駐地因公使用的, 正常計算。長期 派駐外地,員工購置車輛不在派駐地因公使用的,駐外期間不給予 辦公交通費 , 整月駐外期間,整月不發放;非整月駐外期間,以日為單位計算,計算方法為: 月辦公交通費 = 月辦公交通費標準÷ 21.75 ×( 21.75 -駐外工作日) 。
第八條 費用發放
(一) 車輛正常使用月份,由人力資源部于次月 10 日前(遇節假日順延) 填制 《 辦公交通費 明細審批表》 ,經總裁批準后,將審批表的復印件分別送交辦公 室和計劃財務部。 享受 辦公交通費 的員工次月 10 日后憑相關發票報銷, 報銷單據 經計劃財務部審核,報辦公室、 財務總監 、總裁審批。
(二) 員工憑與車輛有關的加油費、 停車費、維修費等發票或者憑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裝飾材料、水電氣費等發票(避免使用固定資產、招待費、廣告費、 宣傳費發票) 報銷。 上述發票名頭必須是大連華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或華信信托, 且需經計劃財務部審核通過。
(三) 原則上每月份報銷一次,報銷金額為月份辦公交通費(可以上下波 動) , 由計劃財務部全年限額控制, 并且須在年度內報銷完畢 。 具體報銷時間為次 月 10 日以后。
第九條 通勤交通費 適用于試用期人員、 實習人員、不享受公司專車和 辦公交 通費 的正式員工。
第十條 凡不享受公司專車和 辦公交通費 的員工, 每人每月在 100 元額度內報 銷 通勤交通費 。
第十一條 在崗員工當月請假、 出差、 外派累計 10 個工作日以上 15 個 (含) 工作日以下的,當月在 50 元額度內報銷 通勤交通費 ;當月請假、出差、外派累計 超過 15 個工作日的,當月不給予報銷。員工休年休假不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 試用期人員入職首月、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 通勤交通費 ,經總裁 批準可在第十條標準內實報實銷。 員工離職的當月,不享有通勤交通費。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部于次月 10 日前 (遇節假日順延) 填制 《通勤交通費額 度審批表》 ,經總裁審批。享有通勤交通費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每月 10 日后報銷上月通勤交通費。
第十四條 員工因辦公而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經總裁批準可實報實銷。
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00301起施行。
交通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 報銷流程
1. 員工整理交通車票(含因公公交車票),在車票背面簽經辦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車人員簽字確認,按規定填好《交通費報銷單》。
2. 審批: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審批。
3. 員工持審批后的報銷單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交通費和差旅費的區別
無論在會計還是稅法上,對于員工因公外出而發生的交通工具費用、住宿費用、各類補貼等費用,均歸納于“差旅費”內,并未單列“交通費”一項。
在實務工作中,企業為了便于或者加強內部差旅管理,將市內外出發生的交通工具費用,單列為“交通費”進行核算管理。這時,“差旅費”核算范圍縮小到排出市內出差以外的、赴外地出差所發生的各類差旅費用。
上述分類屬于企業內部管理問題。一般的,在對外報送會計報表、申報納稅時,無論“交通費”還是“差旅費”均合并為“差旅費”進行報告。
1、交通費補助標準是多少?具體規定是什么?
【答】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計算交通費的時間標準:包括當時前往醫療機構就醫的交通費用和后來轉院的交通費;
計算交通費的人員標準: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費和必要陪護人員的交通費;
計算交通費的實際發生標準:根據實際發生用于交通的費用計算;
計算交通費的票據標準:應當以正式票據(指國家承認的能夠作為報銷憑證的稅務發票和收費收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計算交通費的一般賠償標準: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車旅費標準支付。
2、下企業每年管理費用,汽車費,交通費,交際費,福利費等,有沒有一個報銷限額?
【答】①汽車費,交通費這些沒有限制。
②.交際費(業務招待費)按實際發生額的60%和主營收入的0.5%兩者塾低為限額
③.福利費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4%
3、企業發放給職工的交通補貼等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通知》(國稅函[2009]3號)有關規定,凡企業為所有員工或部分員工定期定額發放或報銷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等費用,且企業能夠提供內部財務制度的,應歸屬職工福利費范疇,在工資薪金總額14%限額內扣除。 凡企業為員工報銷的交通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私車公用等)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應視為員工用票據報銷了其應獲得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費用的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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